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南
温馨提示
广大购房群众:

按照《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购房资格预审码的通告》(成住建发〔2023〕36号)第三条“原有预审码校验更新。 2023年3月24日前已取得的预审码,系统进行自动校验,校验通过的赋予三个月有效期并进入系统滚动更新;校验不通过的, 申请人可在2023年6月30日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申诉。逾期未申诉的,原预审码将失效,购房人需重新申请预审码”, 为方便购房,预审码未显示有效期的,请及时申诉更新您的预审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