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存量房屋交易(出售/出租)经纪委托协议》
日期:2014-06-18
CG-510100-14014 房源核实码:
成都市存量房屋交易(出售/出租)经纪委托协议
(协议编号: )
甲方(出卖方/出租方):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
乙方(经纪机构): (由系统自动生成)
备案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经纪人员姓名:(由系统自动生成) 注册号:CD(由系统自动生成)
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 _
经营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委托乙方出售或出租存量房屋等事宜,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房屋(以下统称房屋,具体见附件)委托乙方【出售】【出租】。
二、委托期限
(一)委托期限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只可选一项):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本协议自行终止。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之日止。
3、其他: 。
(二)在委托期限内本协议约定的委托事项为【独家】【非独家】。
三、经纪事项(在以下□中以√方式选定):
□房产交易相关政策、登记制度、税费、市场行情咨询;
□房产交易合同条款解释;
□在成都市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 、 上发布售房或出租信息;
□寻找承购人或承租人,提供订约机会,协助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
□协助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四、委托代办以下其他服务事项的,在□中以√方式选定,并约定相应的服务费用:
□指导甲方【自行】【通过房屋置业担保机构】【 】办理还贷、解押手续;
□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协助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其他 。
乙方为完成委托代办等其他服务事项而向甲方收取证件、文件、资料时,应向甲方开具规范的收件清单,并妥善保管;完成委托代办事项后,应及时将上述证件、文件、资料退还甲方。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书(代理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如实告知房屋有无权利瑕疵、质量瑕疵等,并协助乙方查验房屋的建筑年代和用途,配合乙方及承购或承租人查验房屋;
2、甲方承诺【委托乙方前没有】【委托乙方后不会】自行通过成都市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核实、发布房源信息;并配合乙方变更发布在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 、 上的房屋预期交易价格、委托期限、补充房屋状况说明;
3、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 日内,甲方不得与乙方介绍的承购人/承租人私下洽谈并签订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
4、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的 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客户协商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事宜。
5.甲方未履行上述义务,或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 日内,私下与乙方介绍的客户成交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与本协议约定的佣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6、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单方要求提前解除协议或不配合乙方工作,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应承担乙方为此付出的广告费、劳务费及违约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详细了解委托房屋的实际状况,并查验甲方提供的房屋权属证书、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及房屋权益、使用状况;
2、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应当向甲方说明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并书面告知下列事项:
(1)是否与委托房屋有利害关系;
(2)应当由甲方协助的事宜、提供的资料;
(3)委托房屋的市场参考价格;
(4)房屋交易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5)房屋交易涉及的税费;
(6)经纪服务的内容及完成标准;
(7)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和支付时间;
(8)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
3、及时、如实地向甲方报告经纪业务进行过程中的订约机会、市场行情变化及其他有关情况,不得隐瞒与交易有关的重要事项;
4、签订本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通过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 、 发布相应的出售或出租房屋信息;
5、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未完成经纪事项,未能提供订约机会或未能履行上述义务造成甲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不得收取佣金;
6、乙方未完成或完成部分其他服务事项,不能收取或只能按项收取服务费。
六、佣金及支付
1、在本协议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经纪事项,依约向乙方支付佣金。
2、佣金的支付标准及金额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1)按房屋买卖合同中载明的成交价的 %(大写:百分之 )计付佣金。
(2)按固定金额【人民币】【 】 元(大写: 元)支付佣金。
(3)其他: 。
3、支付佣金的期限。
佣金的支付时间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1)自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
(2)于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支付佣金总额的 %(大写:百分之 );于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完成之日,支付佣金总额的 %(百分之 );于房屋交付完成之日,支付佣金总额的 %(大写:百分之 )。
(3)其他:
4、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内甲方未能同乙方介绍的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对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由乙方自行承担。
(2)以【人民币】【 】 元(大写: 元)为限,自委托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支付。
(3)按上列约定佣金支付标准的 %(大写:百分之 )计算,自委托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支付。
(4)由甲、乙双方根据乙方完成的工作量另行议定。
(5)其他: 。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故意提供虚假的标的房屋情况和资料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泄露由乙方提供的承购人/承租人资料,给乙方、承购人/承租人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在委托期限内自行与第三人达成交易的,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佣金。但甲方在本协议第四条第二款中不承诺为独家委托,并能证明该项交易与乙方的服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除外;
4、乙方有确凿证据证明甲方隐瞒重要事实,且足以影响交易安全的,乙方可单方解除协议,并依法追究约定的或已发生的费用;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违背执业保密义务,不当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约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要求补充赔偿。
2、乙方有隐瞒、虚构信息或恶意串通等影响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除可解除本协议、要求退还已支付的相关款项外,乙方还应按照 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因工作疏漏,遗失甲方的证件、文件资料、发票等物品,应予以补办,不能补办的,给予相应赔偿。
4、甲方有确凿证据证明乙方恶意引导甲方以低于市场价格出卖或出租房屋,或通过其他手段变相收取佣金以外的费用等影响甲方利益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还可要求乙方赔偿。
(三)甲方与乙方之间有付款义务而延迟履行的,应按照迟延天数乘以应付款项的 %(大写:百分之 )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支付给对方,但不超过应付款总额。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 本协议履行期间,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的应及时通知对方,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3.其他约定:
附件:《房屋信息登记表》
甲方【委托人】(签署): 乙方【受托人】(签章):
甲方的【代理人】(签署): 销售服务人员(签署):
签约时间:________ 年 ______月 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