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
日期:2016-12-28
CG-510100-14015 房源核实码:(由系统自动生成)
成都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
成存房买(资)第 号
甲方(买方):(由系统自动生成)
【身份证件类型】(由系统自动生成)
【身份证件号码 】(由系统自动生成)
住 所:(由系统自动生成)
联系电话:(由系统自动生成)
甲方代理人:(由系统自动生成)
【身份证件类型】(由系统自动生成)
【身份证件号码】(由系统自动生成) 住 所:(由系统自动生成)
联系电话:(由系统自动生成)
乙方(卖方):(由系统自动生成)
【身份证件类型】(由系统自动生成)
【身份证件号码】(由系统自动生成) 住 所:(由系统自动生成)
联系电话:(由系统自动生成)
乙方代理人:(由系统自动生成)
【身份证件类型】(由系统自动生成)
【身份证件号码 】(由系统自动生成)
住 所:(由系统自动生成)
联系电话:(由系统自动生成)
丙方[W1] (交易资金监管银行):(由系统自动生成)
丙方[W2] 地址: (由系统自动生成)
联系[W3] 电话:
为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为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根据《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我市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工作的通知》(成房发[2016]149号文),甲、乙、丙三方就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相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交易基本情况(由系统自动生成)
甲、乙双方已于 年 月 日就坐落于 的房屋(产权证号/不动产登记号: )签订了
□《成都市存量房买卖经纪服务合同》(成存房〔经〕第 号)
□《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成存房〔自〕第 号)。
房屋成交价格¥ 元(大写人民币: )。
第二条 监管额度(由系统自动生成)
甲、乙双方自愿将自有资金¥ 元(大写人民币: )纳入交易资金监管。
注:监管资金暂不包括定金以及办理存量房转移所涉及的各项税、费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佣金。甲方为乙方偿还所购房屋银行、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按照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不纳入监管范围。
第三条 监管银行选择(由系统自动生成)
甲、乙双方委托丙方所授权的辖属机构具体承办交易资金监管。
第四条 监管账户设立
甲、乙双方自愿选择成都市房地产市场服务中心在丙方处开立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监管存量房交易资金,并同意以存量房资金监管子账户账号: 具体核算资金明细。
第五条 甲乙双方结算账户设立(由系统自动生成)
为了方便后期资金划转,甲方同意在丙方开设户名为: 账号为: 的账户用于存量房交易监管资金结算。
乙方同意在丙方开设账户用于存量房交易监管资金结算(乙方可以根据交易实际情况开设多个账户)。
户名: 账号: 金额:
户名: ,账号: ,金额:
[W4] 甲乙双方开设的账户均为一类账户。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期限内,甲、乙双方均应保持上述账户状态正常,如因注销、挂失、冻结等账户异常情况造成交易监管资金无法划转,相应责任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资金监管期限(由系统自动生成)
资金监管期限自甲方将甲、乙双方约定的监管资金存入监管账户之日起,至交易完成或交易终止之日止。
第七条 监管资金到账(由系统自动生成)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应确保 年 月 日前将监管资金¥ 元(大写人民币 )[W5] 到达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待监管资金到达后方可办理房屋转让交易受理手续;经丙方核实监管资金足额到账后,甲、乙双方可完成房屋转让交易手续,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
第八条 监管资金利息
交易资金在监管账户存续期间产生的利息,按丙方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进行计息。如交易完成,监管资金在监管账户存续期间的存款利息归乙方所有;如交易终止,监管资金在监管账户存续期间的存款利息归甲方所有。
第九条 监管资金划转
甲、乙双方同意并授权丙方在以下情况可对监管资金进行划转:
一、房屋转让交易事项完成的
资金监管期限自甲方将甲乙双方约定的监管资金存入监管账户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完成该房屋转让交易手续之日止,丙方在资金监管期限到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监管资金及其监管期限内利息自动划转至乙方账户。
二、房屋转让交易终止的
(一)自由成交交易终止的
1. 房屋转让交易受理前交易终止
(1)房屋网签买卖合同约定解除情形发生的(网签买卖合同第五条约定时限已到期的),甲、乙双方同意并授权丙方在该房屋网签买卖合同约定时限到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监管资金本息划转至甲方账户,资金监管协议随之解除。
(2)甲、乙双方在该房屋网签买卖合同第五条约定时限内,自行协商终止交易的,甲、乙双方同意并授权丙方在甲、乙双方撤销网签买卖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监管资金本息划转至甲方账户,资金监管协议随之解除。
2. 房屋转让交易事项受理后,相应转让交易完成前交易终止
甲、乙双方在该房屋转让交易事项受理后,相应转让交易完成前交易终止的,甲、乙双方同意并授权丙方在甲、乙双方撤销房屋转让交易手续和房屋网签买卖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监管资金本息划转至甲方账户,资金监管协议随之解除。
(特别提醒:如已经超过《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第五条中约定的办理房屋转让交易手续时限的,仍需办理撤销房屋网签买卖合同手续。)
(二)经纪机构成交交易终止的
1. 房屋转让交易事项受理前交易终止
(1)房屋经纪服务合同约定解除情形发生的(经纪服务合同第六条约定时限已到期的),甲、乙双方同意并授权丙方在该房屋经纪服务合同第六条约定时限到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监管资金本息划转至甲方账户,资金监管协议随之解除。
(2)甲、乙双方在该房屋经纪服务合同第六条约定时限内,自行协商终止交易的,甲、乙双方同意并授权丙方在甲乙双方及居间方撤销经纪服务合同和网签买卖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监管资金本息划转至甲方账户,资金监管协议随之解除。
2. 房屋转让交易受理后,相应转让交易完成前交易终止
甲、乙双方在办理该房屋转让交易事项受理后,相应转让交易完成前交易终止,甲、乙双方同意并授权丙方在甲、乙双方撤销房屋转让交易手续、房屋网签买卖合同和房屋经纪服务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监管资金本息划转至甲方账户,资金监管协议随之解除;
(特别提醒:如已经超过《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第五条和《成都市存量房买卖经纪服务合同》第六条中约定的办理房屋转让交易手续时限的, 仍需办理撤销房屋网签买卖合同和经纪服务合同手续。
第十条 监管协议终止
一、甲、乙双方交易完成或终止,丙方按本协议第九条约定划转监管资金及其监管期限内利息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二、交易资金监管期间,本协议不能对抗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该房屋房产权利的生效法律文书、决定。如发生监管资金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冻结、划拨等,造成丙方不能将监管资金划转甲方或乙方,本协议终止,成都市房地产市场服务中心和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 。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期限足额存入资金监管账户,则每逾期一日按监管资金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给乙方,直至监管资金足额缴存为止。
二、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期限向约定方划转监管资金,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 。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成都市房地产市场服务中心和丙方仅提供第三方资金监管服务,对甲方付款义务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该宗房屋交易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其他网签合同有关问题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纠纷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签约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一、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甲、乙、丙方三方签字(盖章)生效。
本协议各条内容(特别是第九条有关监管资金划转情形),我已认真阅读并完全同意
甲方(或代理人)(签字): 乙方(或代理人)(签字):
丙方(或代理人):(盖章):
签约地点:[W6]
签约时间:[W7]